【分类号】 402002199102 【标题】 中国专利局关于中止执行《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办法》第二十六条、第二十八条的通知 【时效性】 有效 【颁布单位】 专利局 【颁布日期】 19911123 【实施日期】 19911123 【失效日期】 【内容分类】 专利纠纷调处和专利司法 【文号】 国专发法字(1991)第227号 【名称】 中国专利局关于中止执行《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办法》第二十六条、第二十八条的通知 【题注】
【章名】 全文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开放城市、经济特区专利管理局(处),国务院各部委、直属机构专利管理机关: 国专发法字〔1989〕第226号文《关于印发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办法的通知》,由于事先未经国家物价部门会签,现中止执行《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办法》中的第二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。其后事宜,待与国家物价部门协商后决定。 |